記者盧萍珊/學甲報導
年初寒害造成南市養殖漁業損失慘重,依現行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,救助對象需有養殖漁業登記證、水權及放養量申報,目前正是各區公所辦理期間,漁民申報人數增加一到二成。
現行規定每年五月、十一月是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的時間,依往年經驗,漁民申報意願不高,不過,今年初遇上寒流災害,養殖的魚類遭凍斃,漁民們紛紛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,這次的救助金額每公頃十一萬五千元,如果復養還可領到五萬七千五百元,稍可減輕漁民損失。
依規定要符合救助對象需有養殖漁業登記證、水源使用證明文件,還要申報放養量,部分漁民未在期限內申報放養量,雖然市府放寬在七月前補件,但不少漁民有了經驗,陸續前往各區公所申報。
初估申報放養量的漁民增加一到二成,使得申報櫃台湧進漁民拿著相關文件辦理,承辦人員忙得不可開交。這項申報期限到六月底截止,漁民要把握時間提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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